关于重污染天气繁峙县城区内限号的通告
根据繁峙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《关于调整启动繁峙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》,繁峙县交警大队决定实施路段限行,除大中型客车、出租车、新能源号牌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清障车、工程抢险车辆外,限行时间2019年1月17日18时至2019年1月19日18时(48小时)
一、单号单日,双号双日行驶。具体为: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(1、3、S. 7、9)在单日上路行驶;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(2、4、6、8.0)在双日上路行驶(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-位数字为准)
二、限行区域:
西起滨河路西环(不含),东至滨河路东环(不含),南至滨河南大道(不含),北至108国道(不含)
三、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单双导限行的车辆非现场处罚(监控)录入,罚款100元。
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二O一元华一月十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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